院属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工作,根据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》,现就我院教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范围
我院2020年立项及2018年立项办理延期的教科研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,符合结项要求,可申请办理结项。
二、结项材料要求
1.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教育科学研究结题鉴定(验收)书(附件1)和结题报告(附件2);
2.课题研究成果;
3.成果附件(立项申请书、开题报告、立项协议书、其他过程性资料、反映研究成果的其他材料等)
上述材料须按从1-3的顺序打(复)印装订报送。报送时配用档案袋,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、课题批准号、课题负责人姓名、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等信息。并准备结题汇报时使用的PPT(汇报时间5分钟左右)。
三、情况说明
院级2020年立项项目未按时完成科研计划的,应按规定办理延期结题手续。延期结题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(附件3),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
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9月2日前将整理好的结项材料报送至教科研管理办公室(主楼814室)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附件:
1.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鉴定(验收)书附件1: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鉴定(验收)书.doc
2.金字招牌诚信至上结题报告撰写内容及规范要求附件2:金字招牌诚信至上结题报告撰写内容及规范要求.doc
3.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: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.doc
教务处
2022年6月30日